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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市區停車場建設工作方案(2016-2017年)
2018-10-23 10:53:43
為進一步加快市區停車場建設,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建部、交通部、公安部和銀監會《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基礎〔2015〕1788號)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近期工作要點與任務分工>的通知》(發改基礎〔2016〕15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民為先”理念,立足城市交通發展戰略,統籌動態交通與靜態交通,著眼當前、惠及長遠,將停車管理作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適度滿足居住區基本停車和從嚴控制出行停車,以停車產業化為導向,在城市規劃、土地供應、金融服務、收費價格、運營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創新,營造良好的市場化環境,充分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加快推進停車設施建設,有效緩解停車供給不足,加強運營管理,實現停車規范有序,改善城市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運作。通過政府規劃引導、政策支持,按照市場化經營要求,以企業為主體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
堅持改革創新。完善管理體制機制,探索多種合作模式,有效吸引社會資本。
堅持集約挖潛。鼓勵既有停車資源的開放共享,有效利用、充分發掘城市地上和地下空間資源,建設立體停車設施。
堅持建管同步。完善路內停車泊位管理,提升停車信息化水平,加強違法行為治理。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贛榆區、海州區、連云區、市開發區、徐圩新區、高新區、云臺山景區范圍內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
三、建設目標
以提高停車場配建率、使用率、緩解“停車難”為目標,重點解決老城區停車設施欠賬,推動新區按照標準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的城市公共停車體系。2016—2017年,市區累計新增5萬個停車位,其中2016年新增2.8萬個、2017年新增2.2萬個,通過兩年努力,逐步實現機動車增長與停車位供應的基本平衡。
四、重點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堅持公交優先,提倡綠色出行
1.堅持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原則,優先保障城市公交停車需求,滿足私人小汽車的合理需求,加快城市公交停車場、??空窘ㄔO,并將其納入年度“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按年度推進落實。
牽頭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共同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市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規劃局、建設局,市城建控股集團、交通控股集團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2.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及公共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合理布局停車設施。
牽頭責任單位:市規劃局
共同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市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建設局,市城建控股集團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3.堅持綠色出行原則,特別是在旅游景區、醫院等客流集聚區,優先保障城市公交停車場建設,優化公交布局,鼓勵公共交通作為出行的首選方式。
牽頭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共同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市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規劃局、建設局,市交通控股集團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4.加大對公共交通的投入,加快落實《連云港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確定的城市公交停車場建設,加快城市公交場站、換乘樞紐等公交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公共交通的路權保障。
牽頭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共同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市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規劃局、建設局,市交通控股集團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5.停車場建設實現與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有效銜接,引導和方便換乘。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市公安局、規劃局、交通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二)編制停車設施專項規劃
1.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立足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將停車作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適度滿足居住區基本停車和從嚴控制出行停車,統籌城市功能分區的區位特征、用地屬性、公共交通發展等狀況,合理測算停車需求,明確階段性適應目標,優化設施布局,編制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同時將該規劃及時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
牽頭責任單位:市規劃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公安局、建設局、交通局,市城建控股集團、交通控股集團
完成時問:2017年12月
2.制定近期停車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建立項目庫,并及時公布。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公安局、規劃局,市城建控股集團
完成時問:2017年12月
(三)制定加快停車場建設的具體細則
依據七部委聯合印發的《指導意見》,結合市區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推動實施細則,包括降低停車場建設運營主體和投資規模的準入標準,對投資回報周期較長的地下、地上立體停車場出臺相應優惠政策。各種政策措施應具體化、可操作。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規劃局、交通局,連云港銀監分局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四)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標準
充分體現差別化停車供給策略,體現以配建停車為主體、路外公共停車為輔助、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基本原則,按照建筑物的性質、區位等屬性差別,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車位標準,并符合國家對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建的要求。
牽頭責任單位:市規劃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公安局、建設局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五)依據規劃,明確重點,加快建設
1.以居住區、大型綜合交通樞紐、商業中心、醫院、學校、旅游景區等特殊地區為重點,在內部通過挖潛及改造建設停車場,并在有條件的周邊區域增建城市公交停車場和??空尽?/p>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市公安局、規劃局、住房局、交通局,市城建控股集團、交通控股集團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2.鼓勵建設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規劃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六)推動單位、小區、個人利用自有空間建設停車場
1.出臺措施鼓勵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及個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允許對外開放并取得相應收益。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住房局、物價局、民防局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2.鼓勵錯時停車與單位停車位對外開放。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七)推廣采用PPP模式建設停車場
依據國家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發展的相關政策與要求,出臺相應政策,在停車場建設領域大力推廣采用PPP模式。
牽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共同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市發改委、建設局、金融辦,連云港地稅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八)簡化停車場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規定辦理時限和程序完成項目業主或投資主體提出的停車場建設項目的審批(或核準)。對于小型或利用自有用地建設的停車場,鼓勵實行備案制。
牽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共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公安局、工商局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九)加強用地保障,鼓勵綜合利用,實施分層辦理規劃和土地手續
1.制定相關政策分層辦理規劃和土地手續。
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國土局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2.鼓勵利用公共設施、人防工程、綜合管廊等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民防局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3.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建停車場,引導停車產業化。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住房局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4.做好用地保障,中心城區功能搬遷等騰出土地應規劃一定比例預留用于停車場建設。
牽頭責任單位:市規劃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十)持續加大停車場建設企業債券發行規模
積極探索停車場產權、專項經營權、預期收益質押擔保增信措施,支持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可續期債券等方式融資。
牽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共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建設局、金融辦,市城建控股集團、交通控股集團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十一)制定停車收費實施細則
深入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逐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由社會資本與政府共同投資的新建停車設施,統籌考慮財政投入、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協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相關部門依法監管,切實維護公眾利益;對于路內停車等納入政府定價范圍的停車場所,健全政府定價規則,根據區位、設施條件等推行差別化停車收費。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牽頭責任單位:市物價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公安局、建設局、交通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十二)建立停車基礎數據庫
加快對城市停車資源狀況摸底調查,建立停車基礎數據庫,實時更新數據,并對外開放共享。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市公安局、規劃局、交通局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
(十三)加快高新技術在停車領域應用
促進咪表停車系統、智能停車誘導系統、自動識別車牌系統等高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十四)推動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展
加強不同停車管理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強化對系統平臺監督,促進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支持移動終端互聯網停車應用的開發與推廣,鼓勵出行前實施停車查詢、預定車位,實現自動計費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因尋找停車泊位誘發的交通需求。
牽頭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建設局、交通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十五)完善公共停車場周邊設施與發展環境
1.同步完善停車場周邊市政公用設施和停車管理設施。
牽頭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共同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市公安局,市城建控股集團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2.新建或改擴建公共停車場建成營業后,減少并逐步取消路內停車泊位,保障公共停車場合理需求,提高收益水平。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十六)完善政府停車資源委托管理
建立相應體制機制,確保路內等政府停車資源委托經營的公開透明,將收入的一定比例專項用于停車場建設。
牽頭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物價局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十七)嚴格監管停車服務和收費行為
1.嚴格監管停車服務。
牽頭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工商局、物價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2.嚴格監管收費行為。
牽頭責任單位:市物價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工商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3.嚴厲打擊無照經營、隨意圈地收費等違規經營行為。
牽頭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物價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十八)加強違法停車治理
制定采用合適的策略,充分發揮城市綜合執法管理機制的作用,加強城市重點區域違法停車治理,基本杜絕無剛性供需矛盾區域的違法停車行為,促進公共停車場有效利用。
牽頭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共同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完成時間:2017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區停車場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負責停車場建設日常管理工作;市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規劃局、建設局、城管局、交通局、民防局、工商局、物價局、金融辦、連云港銀監分局、城建控股集團、交通控股集團等單位和各區政府、各功能板塊管委會為成員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同做好停車場建設工作。
(二)密切部門協作。各牽頭責任單位要加強組織協調,主要負責人親自抓,組織專職人員推進停車場建設工作;共同責任單位要按任務分工,積極主動協助責任單位做好工作,形成合力。各職能部門要將停車場建設納入聯審聯批范圍,提高服務效率,優化審批環境,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督促檢查。市區停車場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和省工作要求,對停車場建設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開展定期督查和通報。市發改委要加強與省發改委溝通對接,積極爭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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